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根据规定离婚必须平分财产吗
离婚不是一定要平分财产。双方可以协商确定财产的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审判。一般对于夫妻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共同财产双方平均分配。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如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判决离婚后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该在保护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不得损坏财产的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原则下进行处理。
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2、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3、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4、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5、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诉讼。
6、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财产分配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自行协商分配,一种是法院进行判决分配,法院进行判决分配一般情况下是采取平均的原则,然后再根据照顾妇女儿童的原则,以及是否存在过错方的原则等来进行分配。
夫妻离婚财产纠纷上诉状的内容需要有夫妻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需要写明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共同债务的状况,子女抚养权问题的约定以及双方签字。具体的上诉状可以参考以下的范文。
离婚后财产纠纷上诉状
上诉人(一审原告):xxx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xx
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xxxx人民法院xxxxxx初字第XXX号判决书第二项判决内容;
2、依法改判XXXX住房一套归上诉人所有,由上诉人补偿被上诉人xxxxx元。
事实与理由:
一审判决未查明案件的事实,致使在分割房产时造成实体上的不公平。
上诉人对一审法院判决与被上诉人离婚没有异议,但认为一审法院对于房产分割的处理是在未查明案件事实与诉争双方真实生活现状情况下,作出的违背公平、公正原则的错误判决。原因在于:
1、被上诉人有房屋可供其居住。本案一审期间,上诉人举证证明了被上诉人在位于XX原XXX公司办公楼有一套房屋对外出租。虽然被上诉人对该房屋没有法律上的所有权,但被上诉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所有权权能;同时,该房屋房产权国资委已经多次承诺,该房屋如遇征收,补偿款一律向被上诉人支付。即,被上诉人实际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诉争房产,即便是判决归上诉人所有,也不会造成被上诉人没有房屋居住的“现实危害”。
2、上诉人无房屋可供居住。正如一审查明的事实,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仅有一套房屋即诉争房产,除此之外,上诉人在别处再无其他房屋可供居住。一审判决结果将导致上诉人流离失所!更为可悲的是,上诉人尚有一位九旬老母健在并随上诉人生活,一审判决结果不但致使上诉人居无定所,更是要让九旬老母随上诉人一同流落街头!
基于此,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在审理本案,尤其是在分割诉争房产时,未查明相关事实,致使判决结果造成实体上的不公平。恳请二审法院体恤上诉人的生活困难,依法改判!
此致
xxx市人民法院上诉人:
年 月 日
对于一审判决不服的,上诉人是可以提出上诉的,在写上诉状的时候最重要的是要明确上诉的请求以及理由,将不服原审判决的原因以及涉及的法律条款写上,将上诉事件的经过以及事实陈述清楚,将这些都明确之后,最后结尾请求二审,最后写上日期签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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