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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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护人有权看非成年人的隐私吗
监护人无权查看被监护人隐私。任何人,包括未成年人的父母,都无权侵犯未成年人的隐私权。法律对未成年人亦享有隐私权的强调规定,未成年人年龄虽小,但亦有隐私,亦有其不愿告诉别人或不愿公开的个人的事。
《宪法》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第一,任何人包括未成年人的父母,都无权侵犯未成年人的隐私权。任何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权的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第二,监护权法定,父母不在身边不代表监护权可以转移,当然父母不在身边且与他人约定(如你舅舅、叔叔、姥姥等)可以视为暂岁时转移监护权。但受托人必须具备履行监护职责的能力或资格。未满18岁或者他们本身就是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没有资格的。
第三,个人消息绝对是隐私,除非涉及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在紧急避险的条件下,任何人都无权偷看任何消息。
监护人若不遵守法律的规定,不论是否造成被监护人的权益受到侵害,监护人都是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的,重则还会被取消被监护的资格,若给被监护人的生命造成了威胁,监护人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二、侵犯个人隐私权的行为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11、未经他人许可,私自公开他人的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任何公民都是拥有隐私权的,不管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包括未成年人的父母都不能侵犯未成年子女的隐私权,否则需要受到相应的惩罚,如果有造成被监护人的损害或者严重后果,还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学生在校期间监护人是学校吗
在校期间学校不是监护人。我国未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其中并不包括学校,学校也不是学生的委托监护人,学校只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但不属于监护义务。
根据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监护人的权利及义务
1、保护被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的侵扰和损害。对此,监护人有权利和职责予以保护。
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3、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根据《民法典》(.1.1生效)第23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所代理进行的活动领域不限,较多地表现为诸如买卖、租赁、借贷等财产性质的活动,也可涉及一些人身性质的民事活动。
4、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尽到教育和照顾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职责,使其获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
5、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1.1生效)第118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如果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利益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我国法律对此进一步相关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如果因监护人管教不严,致使被监护人实施不法行为造成他人损失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职责的,可以适当减轻其民事责任。监护人在承担赔偿责任时,应首先从被监护人的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以自己的财产适当承担。
被监护人的权益需要监护人来进行保护,因此,监护人对于被监护人是具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的,而对于未成年人来说,父母就是其法定的监护人,就算是在校期间也不会改变,父母对孩子的监护权一直到孩子年满18岁自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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