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个人著作权的财产保护年限是多久
1、 一般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
绝大多数国家著作权法均规定,公民的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我国在制定著作权法时,参照《伯尔尼公约》要求的最低标准,规定了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
2、 特殊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
第一,计算机软件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14条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保护期为自然人的终身至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单位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未发表的,《条例》不再保护。
第二,匿名作品和假名作品的保护期。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者身份一旦确定,适用著作权法一般保护期的规定。
二、作品著作权保护期满的后果
我国对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保护期分别加以规定。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永久受到法律保护。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相同。作为作者的公民死亡,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变更、终止后,其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著作权法保护。
在著作权的期限内,作品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著作权期限届满,就丧失著作权,该作品便进入公共领域,不再受法律保护。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典型代表,我们日常生活中也能经常接触的到著作权,比如文章、画作、音乐作品、影视作品等等很大的领域范围都属于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国家现在也越来越重视对著作权的保护,不仅增加了知识产权法院,还明确了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
一、著作权的保护权利包括哪些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一般有下列权利:
1、著作人身权:著作人身权是作者对作品依法享有的精神权利,它与民法中的人身权利有所区别,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包括作者的身份权。作者享有的著作人身权只有在创作出作品后才产生,由作者终身享有,一般是不可转让和剥夺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可以转让,人身权一般不可转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著作人身权主要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2、著作财产权:著作财产权,是著作权人本人或者授权他人使用作品并取得报酬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有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即以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除法律或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一般情况下,对作品的任何使用都必须经作者授权并支付报酬。
二、著作权使用范围的限制是什么
限制著作权权利的使用范围,就是著作权人享有的著作权是有一些额外的规定。有一些范围中使用其作品是没有其专有权利的限制,不会因此构成侵权。那么关于著作权使用范围的限制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在法律规定的某些范围中,别人使用著作权的作品是不用给作者支付报酬的。也不用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具体的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理使用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①以个人使用为目的而使用的作品
②在作品中为了介绍某一作品而适当引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③为报道时事新闻,在媒体不得不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④在大众媒体比如报纸,杂志上,可以刊登在其他媒体已经发表的时事性文章;
⑤在大众媒体刊登过的或者播放对外公开发表的讲话;
其他还有很多情况,就不再一一说明。但是不管属于上述何种情况,使用该作品的当事人都要清楚的说明该作品的出处,作者的姓名不超出法律规定的允许条件才可以。
(2)使用许可
使用许可是指只需要支付报酬就可以使用著作人的作品的行为。
①法定许可:许可的付费使用是指依照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先使用,但事后必须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行为,
②强制许可:强制许可是指在国家有关管理部门的指定授权下,特别允许申请使用作品的人使用著作权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但必须支付作者报酬。
著作权保护期限的计算方法主要是分两种:一是死亡起算法,还有一个是发行起算法,自作品首次出版和发行当年年底开始算起若干年后保护。图书出版单位的专有出版权属于著作权中的许可使用权。现在世界上各国对这一项权利的的规定期限是不同的。一般大多数都是采取保护期为5年至15年不等的时间。
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除非注明,否则均为找律师网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