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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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务员面试劳动合同该怎么处理?
公务员面试不影响签订劳动合同的履行和效力,只要以前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没有违法之处,应当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如果考上了公务员,劳动者需要提前解除原劳动合同的,应该按照《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办理,即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也就是说,只要提前三十天通知,三十天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就解除了。至于是否要支付违约金,《劳动法》中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这要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具体约定,如有,则原则上要支付,如没有约定,则无须支付违约金。
二、满足考公务员的条件有哪些?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不能满足报考公务员的人员有哪些?
国家公务员报考条件此次招考公务员,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综上所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了劳动合同之后,并不会影响自己作为普通公民进行公务员的系列考试,如果通过面试被国家机关公务员岗位正式录用,成为公务员就必须放弃已有的工作以及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证明,否则的话不符合录取条件,国家也会因此而取消其聘用资格。
此时应当由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员工与单位建立长期劳动关系的企业就应当缴纳社会保险,建立劳动关系和签订劳动合同是两回事,应当自企业实际用工之日起计算,如果是应届毕业生,实习期间是不算的,但是在取得毕业证书之后就应当视为企业实际用工了。这是就员工是否应当享受社保待遇而言。
就实际操作来讲,由于各地社保局收取社保缴存资料是有固定时间的(不是每天都收),所以企业会在一个固定时间为员工报送社保资料,一般是每个月的下旬某一天,但是即使他是20号报送资料,在社保生效时仍然可以要求他将社保缴存补缴到实际工作的时间。在社保未报送资料或已报送资料但企业未实际缴存时社保局不会承担员工社保待遇,而是由企业承担。
试用期仍然是实际用工,不管是试用期还是见习期都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建立劳动关系就应该买社保。
《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因为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力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我国的社保属于强制保险,用人单位应当从实际用工之日起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保。如果一定时间内没有进行缴纳,可以采取法律程序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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