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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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确认之诉可以调解吗?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确认之诉是属于特殊的民事诉讼,确认之诉是不能进行调解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在征得当事人双方同意后,可以径行调解。
第一百四十三条 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婚姻等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根据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案件,不得调解。
第一百四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发现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和解、调解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二、确认之诉主要特点有哪些?
1、一方当事人提出确认之诉的目的,不是要求法院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一定的给付义务,而是要求法院明确某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存在或者存在的具体状态。
2、法院对确认之诉进行审理后所作出的判决,没有给付内容,不具有执行性。“确认某物的所有权人为原告”、“确认某法人的代表人为原告”等等就是确认之诉的例子。要求确认权利关系或者法律关系是确认之诉原则上的形式,不过作为例外,要求对证明法律关系的文书是否真实(文书是否基于原告所主张的特定人员之意思而制作)之事实进行确认的“确认书证真伪之诉”也属于确认之诉。
3、确认之诉还可以分为确认权利关系存在的积极确认之诉与确认权利关系不存在的消极确认之诉。在其与判决效的关系中,除了既判力这一点之外,在其他任何方面两者都可以说是相同的。消极确认之诉中的“确认金钱债务不存在之诉”可以被理解为“要求支付金钱之给付之诉”的相反形态,在这种类型的确认诉讼中存在着一种债务人强制债权人进行起诉的机能,因此有必要予以特别的考虑。
综合上面所说的,确认之诉就是由法院来确认自己与他人的某种法律关系,这种是属于特殊的民事诉讼,一般是必须要进行开庭审理的,不能以调解的方式来进行处理,只要法院给予了判决结果,那么就可以确定双方的关系是否受到法律保护。
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还能起诉吗?
虽然法律规定是可以再次起诉,但是,如果仍然是起诉主体不适格的被告,还会被驳回起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一十二条 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符合起诉条件且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二、被告主体不适格的情形有哪些?
被告主体不适格,主要是指被告的身份、资格、权利义务、权利能力或行为能力不合乎法律规定的,没有诉讼主体资格。起诉需要满足一些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起诉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四、原告告错了人有责任吗?
原告告错人属于民事错诉,如果该错误的诉讼行为给无辜被告造成了误工、律师费、证人作证费用等有形损失以及商誉等无形损失,那么民事错诉构成了侵权,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发生了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私下协商解决,如果私下协商无法解决的,当事人也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起诉需要有起诉书,起诉书需要列明明确的原告和被告,以及诉讼的请求等内容。对于一审的判决不服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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