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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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护人身份证类别是什么意思?
填写的监护人身份证类别,主要意思是指监护人的身份证件属哪种类型,据实填写就可以了。因为身份证件的类型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士兵证、外国人居留证、外交官证等等。
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父母是第一监护人。
身份证类型的种类很多,但最常用的证件就是居民身份证,其次还有居民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士兵证、外国人居留证、外交官证等等。这些都是合法的证明人身份的证件。
二、监护人身份证类别项怎么填写?
如果没有其他特殊的社会职务如军人、警察等职务,所填证件类型为身份证,证件号为身份证号。
1、"证件类型"一词常见于银行开户、手机号码开户以及一些需要出示相应身份证件的场合,指的是申请人出示的可以证明某种身份的证明文件的类型。
2、生活中较常见的证件类型有如下一些:居民身份证、士官证、学生证、驾驶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等。部分其他证件,例如律师证等也可在一些情况下使用,从而成为证件类型中的一种。
3、身份证件类别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军队离退休干部证和军队职工证,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
4、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来往港澳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外国人出入境证、外交官证、领事馆证、海员证,等。
综上所述,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当需要填写监护人身份类型的时候,当事人需要根据自己的身份证件类型如实填写,普通公民只需要填写居民身份证和身份证号码即可。
一、在校大学生监护人是父母吗?
在校大学生原则上是不需要有监护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九条 【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二、监护权有哪些法律特征?
1、被监护人须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监护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监护人的职责是由法律规定的,而不能由当事人约定。
三、监护人的权利义务是怎样的?
1、保护被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的侵扰和损害。对此,监护人有权利和职责予以保护。
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3、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
4、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尽到教育和照顾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职责,使其获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
5、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四、父母丧失监护资格的情形有哪些?
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伤害孩子,严重损害孩子身心健康的;
2、将孩子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孩子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6个月以上,导致孩子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
4、有**、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孩子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
5、胁迫、诱骗、利用孩子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3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孩子正常生活和学习的;
6、教唆、利用孩子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
7、有其他严重侵害孩子合法权益行为的。
尽管法律上规定被监护人取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后,监护关系就终止,但在司法实践中,大多数在校大学生并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所以父母在必要的情况下还是要承担一部分监护职责的,比如在校大学生造成他人人身受损,可能还需要父母来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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