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如果是因为公共利益立即强拆合法吗?
可以动用国家征收权的门槛就是“公共利益”。因此,对公共利益作相对合理界定以保护私权是物权立法的应然之举。最根本的目的是为实现物权法的基本目的定纷止争,实质就是防止公权力以公共利益为幌子侵犯私权,引起权利纷争。对公共利益的界定,直接关系到地方政府的强拆空间。
基于公共利益此种特征,以及我国并未对公共利益概念进行明确的现状,导致司法实践中公共利益被滥用的现象异常严重。尤其在土地及房屋征收领域,行政机关以公共利益之名侵害公民合法权利的违法行为屡见不鲜。凡行政决策,只要举起公共利益的大旗,便可畅行无阻,相关的法定程序成了走过场,对个人补偿的合理性与合法性亦被忽略。
强拆,是强制执行拆除的简称。强制执行一般都是由作出该决定的机关,是法律赋予执行机关的权力。只有在我们不服拆迁决定的时候,才会出来发挥其作用。下面举例说明哪些属于违法建筑,可以进行强制拆除的。
1、非法占用耕地。我国保护耕地的决心是强大的,耕地是保障基本民生的基础硬件。因此耕地是不允许任何人破坏的,在耕地上建设房屋、构筑物等都是属于违法建筑,行政机关有权要求其恢复原状,限期不恢复就会强制拆除。
2、未批先建的房屋或者其它构筑物。没有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单位,擅自施工,行政机关有权要求其立即停工,恢复原状,没有恢复的可以强制拆除。
3、没有规划许可证就开始建设房屋或者其它构筑物的。无论是乡镇还是城区,所有的房屋的建设都需要经过规划审批手续的,特别是在城乡环境治理下的当今,没有规划许可就是属于违法建筑,可以强拆。
4、被列入为危房的,不及时拆除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在限期内没有拆除的可以强拆。
通过上述介绍,合法强拆的都是一些扰乱社会秩序或者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公共利益的违法建筑。
二、拆迁过程中的强拆哪些属于合法强拆?
1、拆迁方和被拆迁人就拆迁的补偿协议没有达成的,被拆迁人向相关的政府部门申请行政裁决,但是裁决是下达后,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搬迁,没有搬迁的,拆迁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拆除的。(针对钉子户其实这个方法比较有效)
2、拆迁方和被拆迁方就拆迁的补偿协议没有达成的,被拆迁人向相关的法院提起诉讼的,但是经过诉讼程序,法院判决其败诉的,那拆迁方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千万不要谈“拆迁”就觉得一定有**,一定存在不合法。其实也是有些人利用拆迁想一夜暴富的,针对这样的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谋取国家**,那肯定得依法强拆。
一、违法建筑被非法强拆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1、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违法强拆的应当赔偿。《国家赔偿法》第4条第3项规定,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2、请求国家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或者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决定是否赔偿,对于不赔偿决定,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3、这类案件,建议先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并同时提出赔偿请求,因为国家赔偿的前提是征收、征用、拆迁行为违法,所以应当先确认相关拆迁行为违法,而确认拆迁行为违法是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请求的事项,同时,因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主要举证责任在被申请人(被告),只要被申请人(被告)不能证明其拆迁行为合法,那么就是违法的,这更有利于受害人维权。
二、居民面对强拆如何维权
一般来说,遇到**强拆的话,首先是要保全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其次,在保全自身财产安全的情况下,要注意证据的保全,最后,建议不要进行等行动,直接请律师,提起行政诉讼等行为。
当遇到拆迁时一定要主动了解相关拆迁法律知识,并且寻找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代理,主动出击。
首先,遇到**拆迁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要求公安机关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法行为,对于触犯刑律的要求追究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或者其他可能的故意伤害罪等。如果遇到公安机关不作为的情况,要及时的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搜集相关的证据材料,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对存放于被拆迁房屋内的贵重物品及重要文件进行妥善保管,有条件尽可能移至其他安全处所进行保管。如遇紧急情况无法及时取出上述物品,就有可能面临遗失或灭失危险,而作为权益受侵害方举证却相当困难,有可能吃哑巴亏,故应提前做好防范。
最后,在法定期限内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寻求司法救济,即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怠于起诉或提起行政复议,最后超过起诉期限令自己陷于被动(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既不申请复议又不提起诉讼的视为认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如果是遇到了相关的拆迁的情形的时候,是一定要注意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故及早寻找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能最大限度的维护住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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