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在何种情况下才会强拆合法?
市政府做出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后,被征收人不复议不诉讼,根据行政强制法征收手续齐全,向法院申请并通过的强拆是合法的。
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七种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既然是强制就一定要有法律授权和法律依据,没有法律授权和法律依据任何人都不能采取强制行为。因此,强制拆迁的主体必须是法律授权的有权采取强制拆迁的机关,被强制对象必须达到法律规定被强制拆迁的条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按此规定,强制拆迁的主体只能是人民法院,其他机关和组织没有强制拆迁的权力。
二、强制拆迁必须具备哪些法定条件?
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实践中,可以强制拆迁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签订了补偿协议,不搬迁的;二是作了补偿决定,既不搬迁又不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没有提供货币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的不能强制拆迁。
4、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①、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②、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③、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的;
④、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⑤、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⑥、超越职权;
⑦、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房屋被征收遭遇强行拆除的不是都是违法的,如果征收房屋的机构已经做出了房屋补偿的决定,房屋的主人对于征收房屋的决定没有异议,征收的手续齐全,也经过了法院的同意强拆就是合法的。
一、如果是因为公共利益立即强拆合法吗?
可以动用国家征收权的门槛就是“公共利益”。因此,对公共利益作相对合理界定以保护私权是物权立法的应然之举。最根本的目的是为实现物权法的基本目的定纷止争,实质就是防止公权力以公共利益为幌子侵犯私权,引起权利纷争。对公共利益的界定,直接关系到地方政府的强拆空间。
基于公共利益此种特征,以及我国并未对公共利益概念进行明确的现状,导致司法实践中公共利益被滥用的现象异常严重。尤其在土地及房屋征收领域,行政机关以公共利益之名侵害公民合法权利的违法行为屡见不鲜。凡行政决策,只要举起公共利益的大旗,便可畅行无阻,相关的法定程序成了走过场,对个人补偿的合理性与合法性亦被忽略。
强拆,是强制执行拆除的简称。强制执行一般都是由作出该决定的机关,是法律赋予执行机关的权力。只有在我们不服拆迁决定的时候,才会出来发挥其作用。下面举例说明哪些属于违法建筑,可以进行强制拆除的。
1、非法占用耕地。我国保护耕地的决心是强大的,耕地是保障基本民生的基础硬件。因此耕地是不允许任何人破坏的,在耕地上建设房屋、构筑物等都是属于违法建筑,行政机关有权要求其恢复原状,限期不恢复就会强制拆除。
2、未批先建的房屋或者其它构筑物。没有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单位,擅自施工,行政机关有权要求其立即停工,恢复原状,没有恢复的可以强制拆除。
3、没有规划许可证就开始建设房屋或者其它构筑物的。无论是乡镇还是城区,所有的房屋的建设都需要经过规划审批手续的,特别是在城乡环境治理下的当今,没有规划许可就是属于违法建筑,可以强拆。
4、被列入为危房的,不及时拆除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在限期内没有拆除的可以强拆。
通过上述介绍,合法强拆的都是一些扰乱社会秩序或者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公共利益的违法建筑。
二、拆迁过程中的强拆哪些属于合法强拆?
1、拆迁方和被拆迁人就拆迁的补偿协议没有达成的,被拆迁人向相关的政府部门申请行政裁决,但是裁决是下达后,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搬迁,没有搬迁的,拆迁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拆除的。(针对钉子户其实这个方法比较有效)
2、拆迁方和被拆迁方就拆迁的补偿协议没有达成的,被拆迁人向相关的法院提起诉讼的,但是经过诉讼程序,法院判决其败诉的,那拆迁方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千万不要谈“拆迁”就觉得一定有**,一定存在不合法。其实也是有些人利用拆迁想一夜暴富的,针对这样的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谋取国家**,那肯定得依法强拆。
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除非注明,否则均为找律师网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