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民事诉讼流程包括什么?
第一,原告到法院起诉,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
第二,法院立案审查,审查只是形式上的审查,只要符合立案的标准即可,即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事实请求和理由等;
第三,法院排期开庭;
第四,法院通知当事人到案,开庭进行审理;
第五,作出判决并且宣判民事诉讼的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有什么?
事实清楚,是指双方当事人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辅之于相关可靠的证据。诉讼中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事实清楚,勿需审判人员调查收集证据即可判定事实,分清是非。
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权利、义务载体明确。权利的享有人,义务的履行人清楚明确,不需要通过其他事实去综合分析判断,不需要在质证过程中耗费较大精力,而且双方当事人对谁是权利方,谁是义务方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分歧不大。
争议不大,是指当事人对讼争的标的、是非、责任无原则性分歧。表现为陈述基本一致或接近,不需作大量工作澄清事实、消除分歧。争议不大还应当包括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标的额不是很大。
正确识别简单民事案件,是正确适用简易程序的基础。如果适用简易程序过简、过多、过滥势必影响办案质量。
民事诉讼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即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这三个条件在使用过程中互为关联,不可分割,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适用于简易程序处理民事案件。
一、固有的必要共同诉讼的含义是什么?
固有必要共同诉讼定义为只有数人共同才承认他们主张的权利关系并接受判决的适格,即不能以个别地起诉或应诉来请求本案判决。虽然一方当事人为数人,但它们与对方当事人之间只有一个请求,只有数人共同才能行使处分有关权利和利益的请求。
我国的民事诉讼理论和立法中几乎不涉及固有必要共同诉讼的概念,借鉴我国台湾地区对固有必要共同诉讼的定义,可以将之定义为基于共同的诉讼标的,多个当事人必须一并进行诉讼,法院必须一同进行审判的诉讼。
二、必要共同诉讼人之间的行为效力的特征有哪些?
1、首先是必要共同诉讼行为的牵连性。必要共同诉讼中的内部和外部关系的存在以必要共同诉讼人之间在诉讼标的上存在牵连为前提。由于必要共同诉讼是诉讼标的对各共同诉讼人必须合一确定的诉讼,法院就诉讼标的的法律关系对各共同诉讼人的裁判必须同时进行,而不得分别裁判,并且其内容对各共同诉讼人不得矛盾;
因此与普通的共同诉讼比较而言,必要共同诉讼人之间表现出更多的统一性和牵连性。在必要共同诉讼人作出诉讼行为时,如果全体一致,无论是否有利于共同诉讼人,都应当以之为基础作出判决;但共同诉讼人之间行为不一致时,如果分别以之为判决基础,就容易发生相互矛盾的判决。
2、必要共同诉讼人中一人的行为有利于共同诉讼人,则其效力及于全体;不利于共同诉讼人全体的,对于全体不生效力。同时,在对方当事人对必要共同诉讼人作出诉讼行为时,无论其是对一人或是全体作出,其效力都及于全体。
而对是否有利于全体这一标准的判断,是在当事人作出诉讼行为时,由法官从形式上加以判断,而不是在经过法院审理以后来进行。
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之间的行为是否产生效力是要具备两个特征,其一就是必要共同诉讼的当事人之间的行为必须有牵连性,其二就是必要共同诉讼其中的一个当事人的行为要有利于其他的共同诉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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