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律师费标准📈强制证人出庭规定🔍】

2025-09-22
文律师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第三人撤销之诉是什么?

第三人撤销之诉,即为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由该规定可知,能够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适格当事人既包括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亦包括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同时,第三人撤销之诉这一制度的设立除了是赋予第三人在其因故未能参加诉讼而最终权利受损时的救济诉权,其目的还在于遏制近些年来屡见不鲜的虚假诉讼。在这些虚假诉讼中,原、被告常常通过骗取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来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二、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受理条件是什么?

1、主体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是指没有被列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当事人,且无过错或者无明显过错的情形。包括:

(一)不知道诉讼而未参加的;

(二)申请参加未获准许的;

(三)知道诉讼,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参加的;

(四)因其他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2、客体条件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客体即判决、裁定、调解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二条的规定,第三人有证据证明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是其提起撤销之诉的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是指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包括一审生效、二审生效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3、时间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二条的规定,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可提起撤销之诉。该六个月期间,属于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延长、中止、中断的规定。

4、管辖法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二条的规定,第三人撤销之诉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专属管辖。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国家明确的规定有第3人撤销之诉,但是第3人撤销之诉也是有适合当事人的,包括有独立请求权的第3人,也包括无独立请求权的第3人。符合条件情况之下,可以提出撤销。


一、执行异议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执行异议律师收费标准是根据案件的标的额,还有就是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来进行确定。

1、对异议的提出,无论是由哪类主体、针对哪类事由提出,均不得收费。

2、不服法院对异议的裁定而采取救济措施的,则分别下列情形是否收费:

(1)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1请上级法院复议的,不得收费。

(2)一个新的诉讼案件,无论对案外人还是原审当事人均应按规定收费。

(3)又分两种情形而定是否收费:

①一般不收费;

②是因为发现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或是一审后未经上诉或一审调解结案而由原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则对原审当事人按规定收费。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据此,国务院颁行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在其第三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向当事人收取费用。该办法在第二章规定了诉讼费用交纳范围,在第三章规定了诉讼费用交纳标准。

国务院这个《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是以国务院令的形式公布的,其法源位阶为行政法规。

二、法律当中的明确规定是什么?

根据《立法法》的有关规定,行政法规对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有拘束力,亦即法院司法过程中应贯彻执行行政法规。

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二十七条关于执行异议之规定,执行异议的要件可简要归纳如下:

1、提出异议的主体:包括执行案件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还有案外人,这三类人。

2、异议针对的事由: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是针对法院的执行行为;案外人是针对执行标的。

3、审查组织或机构(也即在什么程序中、向谁提出):异议是在执行程序中向法院执行机构提出,由法院执行机构审查。

4、法院对异议的处理形式:作出裁定。异议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改正执行行为,或者裁定中止对涉及争议标的的执行;异议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5、对裁定不服的救济程序:

(1)对执行行为异议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可申请上级法院复议;

(2)对执行标的异议裁定不服的:

①案外人、当事人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审判监督程序办理;

②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另行起诉。

特别说明:

这个问题的难点、最纠结的地方就是,对由案外人在案外推动而引致审判监督程序启动后,案外人在案件中的诉讼地位如何确定与应不应当对其收费的关系。

这种情况下,案外人的诉讼地位无非两种,一是仍无地位,即仍不是案件的当事人;另一种是被追加为案件当事人。

仍是案外人的,则自然不得对其收费。

被追加为当事人的也不得收费。因为按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收费范围中,没有包括因为原审遗漏当事人导致提起审监的情形。这个很好解释,该办法规定的审监收费的情形可概括为因客观原因(即发现了新的证据)引起的,和因当事人自己原因(即当事人未上诉或一审调解结案)引起的,而非法院原因引起的就收取诉讼费用,且条文主语明确陈述为“当事人”。而案外人没有被列为原审“当事人”不是由这些原因引起的,却主要是因法院的错误引起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执行异议主要指的就是在执行阶段相关的人员认为执行的结果将会损害到自身的利益,所以需要提出执行异议之诉,当然在这个诉讼过程当中,一般法院是不收费的。

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除非注明,否则均为找律师网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更多 法律 相关法律知识

【商标注册周期】核准还需多久?🕒 对恶意申请如何处理?💡
一、核准注册的商标有异议的如何处理?商标被异议是一件常见的事,在商标申请注册的过程中,如果有人对经过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持有不同意见,便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之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提出商标异议
2025-09-26
如何处理对核准注册商标的异议?🤔 违规使用商标的处罚标准有哪
一、恶意抢注册商标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我国对于恶意抢注商标的处罚,一般会立即通知当事人进行答辩,之后会在12个月之内宣布此次商标无效。并且还会要求侵权人将其所获得的利益赔偿给被侵权人。补偿被侵权人的损失
2025-09-26
【商标先使用后注册规定📜核准注册商标详解💡】 内容:根据商标
一、哪些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文字图形等是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商标的必备要件包括两项:第一,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视觉不能感知的音响、气味等商标不能在我国注册;第二,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商标就是
2025-09-26
🌟哪些可申请商标注册?📜未使用商标侵权吗?💼
一、使用未注册商标违法吗?使用没注册过的商标也有可能会构成侵权,如果未经允许使用他人的未注册商标,抢先注册成功后,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被原该商标的所有人发现,并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宣告商标无效”
2025-09-26
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案外人之诉有何区别?😊🌟 债权人第三人撤销
一、第三人撤销之诉是否导致诉讼时效延长?案外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生效裁判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这里的“六个月”应理解为除斥期间。为避免对法律关系造成长期的不稳定,维持裁判的公信力,
2025-09-26
当然可以!😊 第三人撤销之诉后再审也可提起!🔍 诉讼费按标准
判断案外人是否为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适格原告,应从其声明的权利依据着手,并根据相关实体法律规范作出初步判断。如案外人的物权、股权等绝对权受到生效判决的妨害,且没有其他救济途径的,可以初步判断其具有提起第三
2025-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