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1、申请人必须是享有申请权的票据持有人。申请人必须是按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的最后持有人或者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的拥有人。
2、具有明确、合法的申请形式和理由。
申请人申请公示催告只能采用书面形式,不能采用口头方式。申请书中应写明票据名称、票面金额、出票人、背书人、持票人、付款人等票据主要内容,以及申请的事实和理由。按照法律规定可以转让的票据或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必须有被盗、遗失或灭失的事实,,利害关系人处于不明的状态。
记名股票在被盗、遗失灭失的情况下,股东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中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法院宣告所失股票无效,在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后,股东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发股票。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
公示催告案件由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记载的付款地;票据上未载明付款地的,票据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要营业所在地为付款地。记名股票在被盗、遗失灭失的情况下,股东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中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法院宣告所失股票无效,在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后,股东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发股票。记名股票在被盗、遗失灭失的情况下,股东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中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法院宣告所失股票无效,在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后,股东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发股票。
二、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1、按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根据《票据法》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有三种:汇票、本票、支票。
2、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记名股票在被盗、遗失灭失的情况下,股东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中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法院宣告所失股票无效,在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后,股东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发股票。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可有很多的人对于具体的公示催告程序并不是特别的了解,如果要想试用工是最高程序的话,那么是有一定的适用范围的,也就是按照法律当中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
再审申请人:姓名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_,民族______,职业______,工作单位______,住所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再审被申请人:姓名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_,民族______,职业______,工作单位______,住所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申请再审的事由:
再审申请人不服______人民法院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作出的业已发生法律效力的(______)______字第______号民事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______项、第______项规定的、及等“应当再审”的事由,提出如下再审申请。
再审请求:
1、撤销xx人民法院(______)______字第______号民事判决书;
2、本案产生的一审、二审和再审诉讼费用全部由再审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1、《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应当再审。
xx中院作出的二审判决超出了上诉请求事项。
2、《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应当再审。
鉴定人没有出庭接受质询,鉴定结论未经质证,不应采纳。
3、《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应当再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当再审。
再审申请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xx中院的二审判决。
5、《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时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______中院在审理该案时有以下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影响了案件的正确判决。
综上所述,请贵院站在“司法为民”“有错必纠”的公正立场上,依法再审,纠正错误,维护再审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省高级人民法院
如果发现了新的证据,并且对以前法院的判决有争议的话,那么可以向法院请求再次进行审判,法院会根据申请来确定是否符合再审的要求,确定再审的要求即可进行开庭,再次提交新的证据,新的证据是符合国家对于证据的要求,才能作为新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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