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外省施工单位备案需要合同嘛?
外省施工单位备案也是需要合同的;提交备案的材料有: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承包人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承包人资质证书以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5、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6、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政府投资工程(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工程、应急建设工程和抢险救灾的建设工程)还需提供审计专业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二、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流程有哪些?
法律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有具体的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7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此可知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是有期限的,要在7日内到指定的部门备案。备案的流程包括以下几项:
1、网上申报。上首先承包人登陆政府门户网站,然后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根据合同的具体性质、内容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出带条型码的合同备案表。
2、办理备案手续。合同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3、正式签发合同备案表。备案机构审核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资料,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
综合上面所说的,施工单位如果要备案的话,那么对于合同也是需要依法的提交,对于合同的还需要有四份原件,同时不仅对合同有要求,而且对于施工单位的人员也是有一定的要求,必须要有资格的证书才能对承包的工程进行施工。
一、施工合同人员备案手续需要办理吗?
1、施工合同人员备案手续不需要办理,而是需要由建设单位来办理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第四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2、根据以上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由建设单位组织,但是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应当做好各自的工作,参加竣工验收。而通过验收后,现实中也是由建设单位向建设工程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备案。由于现在很多建设单位都兼具业主身份,经常也被称为“业主”,也可以理解为由业主向建设工程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备案。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这里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验收报告、证明合同当事人身份等的材料。
二、施工备案合同要几份?
施工备案合同一般要四份,备案时除了需要调合同外,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备案申请表》原件
2、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4、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
5、建筑劳务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6、建筑劳务作业队长的任命书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如果施工合同需要办理备案手续,那么是由建设单位在拿到工程的验收报告之后,带着验收报告、有效的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等的相关材料,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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