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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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隐名股东代持股份是否合法?
隐名股东代持股份的行为是合法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隐名股东股份代持协议有哪些情形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恶意串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三、隐名股东应该如何防范法律风险?
(一)投资前与显名股东签订书面的代持股协议。签订书面代持股协议一方面是目前司法实践中确认隐名股东地位的一个重要要求,另一方面也通过书面形式将所有权利义务固定下来,避免将来发生纠纷。如果您已经是隐名股东却没有和显名股东签署该协议,那么要尽快补签一份,因为这对双方都有利。
(二)法人代表人选最好由隐名股东本人或者其信任的人担任,因为法人代表不一定要由股东担任,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都可担任法定代表人,并且外国人也可以担任法人代表。在经营过程中很多事情可能需要法人代表签名。
(三)公司在银行的预留印鉴最好采用印章加隐名股东签名的形式。手写签名相对于印章更能保护隐名股东对财务的控制权利。
(四)隐名股东在管理公司过程中要以股东的身份预留签字,例如在股东决议等文件中。如果发生纠纷,隐名股东的确权抗辩更加充分。
事实上,股份代持是很常见的,国家法律制度虽然没有禁止股份代持,但不是所有股份代持的行为都是合法的,例如国家规定不允许国家公务员从商,如果国家公务员让朋友或其他家庭成员帮助自己代持股份,这样的行为肯定是不合法的。
一、发生网络**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网络**侵害了他人的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和人格尊严权,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文明上网自律公约》等相应法规,但因为网络是一个新生事物,传统的法律法规并不能完全适应这种变化,其中存在很多的疏漏,对于一些触犯了法律的事情往往是处在暧昧之中。
《民法典》(生效)
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二、为了涨阅读量转发不实消息是否构成诽谤罪
因为转发不实消息属于散布虚假消息,一般会不能认定侮辱但涉嫌诽谤,构成诽谤罪的需满足以下的条件:
1、实际发生的情况
(1)首先要有故意捏造并散布不实消息的事实,并且拿来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由自己虚构的。还有就是,捏造虚假事实的人又将这个虚构的事实已经向社会公开并扩散。
(2)散布的信息现在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
(3)按照当前的情况能判断出这行为的情节严重。
2、实际损害的东西
诽谤的行为侵犯的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
在网络上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必须得针对特定的人进行。不过即使没指名道姓,只要其他人能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那就可以认为是针对特定的人。
3、构成诽谤罪的行为人的客观要求
构成本罪的主体要求是一般主体,即需要年满16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但16岁以下的人有诽谤行为,其监护人有赔偿责任。即对方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等的,16周岁以下的监护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4、构成诽谤罪的行为人的主观要求
这个条件的要求就是看行为人在做这件事时,具体是以什么为目的的。构成诽谤罪的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即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但还是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
所以,只是为了涨自己帖子的阅读量转发不实消息的,主观上其实没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并且这个消息也不是自己捏造的,所以一般无特别情况的,不会被认定为诽谤。
因此可以知道,对于网络**是需要承担法律后果的,是具体是什么样的刑事责任,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才会知道。一般来说,网络**主要是侵害了他人的名誉权以及姓名权,隐私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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