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借条签名都是打印的有用吗?
借条签名是打印的没有用,这会导致整个借条就不发生法律效力。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借条无论是自己手写还是机打下来的都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不过要求符合有关规定,那么借条才能有效。也就是说在判断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时候,并不是看借条的形式。但是电脑打印的借条就需要注意一些问题,以免这些借条不生效。比如说,机打的借条的签字必须是手写的签字,还需要有本人的手印。
若债务人的签字不是本人亲笔签下的,则难免出现债务人抵赖的情况,或者狡辩这个签名不是自己亲手签下的,以此来拒绝偿还债款。那么这时候这张机打的借条也是不存在任何法律效力的。所以一定要注意,有关于签字的地方一定要手写。
二、借条书写规范内容是什么?
那么对于机打的借条也有一定的书写规范:
1、 机打的借条的借款金额应该用大小写表示,注意大小写应该书写规范;
2、 机打的借条的借款日期以及还款日期也应该写明,其中日期应该书写规范
3、 如果借款存在利息,那么应该写明利率是年利率还是月利率。
4、 打印下来之后的借条不应该留白太多,避免给其他人在上面增加内容。
5、 如果此次借款存在担保人,那么应该在核对完担保人的身份信息后,在借条上写明担保人的名字及其身份信息;
6、 借条上关于债务人债权人的姓名以及身份信息应该仔细核对之后再填入。
综合上面所说的,借条是由债务人本人书写,并且亲自交给债权人进行保管,而且借条可以收本人亲自书写也可以用电脑进行打印,但最后的签名需要由本人亲自书写,这样才能算是合理、合法,如果有必要的话,那么还需要由本人按上手印,这样出来的借条才能算是有效的。
一、两人一起签字打了借条没收到钱案件怎么处理?
两人一起签字打了借条没收到钱案件需要有法院审查是否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写了借条没拿到钱就需要把钱或借条拿回来,借条是需要证据的“三性”方可生效。
所谓证据的“三性”,即
(1)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证据作为已发生的案件事实的客观遗留,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现存在。
(2)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与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或其他争议事实具有一定的联系。换言之,一个证据必须有助于证明案件事实或其他争议事实,因此关联性又可以称为辽据的“证明性”。
(3)证据的合法性.是指提供证据的主体(主要针对人证而言)、证据的形式(主要针对鉴定与现场勘验笔录而言)和证据的收集程序或提取方法必须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0条规定:“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
二、借条丢了怎么办?
作为债权人一旦将借条遗失,就不要仓促向法院起诉。因为一旦对方觉察他出的借条遗失而赖帐,债权人只好自认倒霉,眼睁睁地丧失诉讼权利。那么借条遗失了,有没有补救措施呢?下列措施可根据情况相宜采取:首先,千万要做好“保密,”因为如果让债务人觉察他出的借条丢失,下面列举的措施很难进行。
1、可态度从容地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只要对方肯于订计划、签协议,条件可放宽。通常债务人较易接受这个要求。
2、请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必须与双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
3、委托代理人与对方接触,做好谈话笔录。对方在没有觉察借条丢失的情况下,往往认帐,会把精力集中到能否还债的理由上。尽管是间接证据,附之向法院提供的起诉书等书面材料,可形成一个“证据链”。
三、借条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需要注意以下五点:
1、最好附带在借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2、借款人签名的时候,出借人必须亲眼看其签名,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借条。
3、借条的书写人必须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否则借款人会以内容非其原文抗辩。
4、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最标准的借条。避免出现"甲向乙借钱"这样模糊不清的语言,因为,很容易分不清谁是出借人,谁的借款人。
5、名称要写为借条,而不是欠条,一字之差,它们的法律含义则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借条有效期为20年,欠条为2年。
在当代的社会,真实的民间借贷关系的存在,必须是打下借条之后将钱交给对方,如果没有将钱交给对方,那么并不能够认定双方当事人存在真实的民间借贷关系,所以法院也不能够支持要求还钱的诉讼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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