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算。家庭**简称**,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可以向妇联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公安机关或其他组织求助,施暴人因施暴而做出的口头、书面悔过或保证可以用作**证据。
法律依据:《反家庭**法》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反家庭**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反家庭**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视具体情形,情节严重致轻伤的可构成故意伤害罪。家庭**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家庭**的认定:
(1)在家庭范围上,我国的家庭**只限于传统婚姻家庭,不包括非婚家庭;
(2)在主体上,我国家庭**,一部分是夫妻之间**,一部分是家庭成员之间的**;
(3)在行为模式上,我国的家庭**主要是肢体**,不包括语言**和冷**;
(4)在行为对象或客体上,我国的家庭**包括对身体**、精神。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四十六条: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国家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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