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户口簿户主变更条件主要有哪些
1.如果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可以凭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死亡证明、法院死亡或失踪判决,可以拿着相关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变更户主信息。
2.如果原户主把户口亲迁出去的,可以凭户内成员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拿出原户主迁出凭证,即可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变更户主信息。
3.如果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办理凭现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房产证》,即可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变更户主信息。
4.其他特殊原因想需要变更户主信息的,可以拿着相关证明到当地派出所进行办理更户手续。
二、户口本户主变更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办理变更户主需要哪些材料?
(1)办理所需材料: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死亡证明;法院死亡或失踪判决。
(2)办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3)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2.原户主户口迁出办理变更户主需要哪些材料?
(1)办理所需材料:户内成员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原户主迁出凭证。
(2)办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3)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3.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办理变更户主需要哪些材料?
(1)办理所需材料:现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房产证》或有效凭证。
(2)办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3)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4.其他原因办理变更户主需要哪些材料?
(1)所需材料:原户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其它相关材料。
(2)办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3)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现在很多地方都取消了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一律称为家庭户口,所以家庭户口是对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取消后的新名称。我国已取消了“农业”和“非农业”之分。这是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目前只在部分省份展开。将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根据居民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将公民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仅以“家庭户”和“集体户”来区分,不再有“农民”、“市民”的区分。
没办结婚证的也是可以给孩子上户口。
首先应该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有些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也可以接受委托作出征收决定),并保存好缴费的收据。缴费的数额一般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确定,根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有所不同。社会抚养费原则上应该一次性缴纳,如果确有实际困难,可以书面申请分期缴纳。
对于流动人口,生育行为发生在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部门按照现居住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生育行为发生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征收标准;生育行为发生时,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都没有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已经在一个地方缴纳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被再次征收。
缴费后,携带相关的材料和缴费证明,就可以到孩子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派出所户籍科)申请登记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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