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 专利权人被他人擅自变更怎么处罚?
专利权人被他人擅自变更的处罚是:
1、承担民事责任(赔偿专利权人的损失);
2、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给内予下列处分:
1)责容令改正并予以公告;
2)没有违法所得;
3)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
4)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专利侵权的特征
1侵害的对象为有效的专利。构成专利侵权必须以有效存在的专利为前提,实施已经被宣告无效、被放弃的专利或者专利期限已经届满的技术,不构成专利侵权。
2必须有侵害行为的发生。即存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
3侵权行为人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而事实侵权行为。我国《专利法》第11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这里强调了侵权行为必须具有生产经营的目的。
4侵权行为人主观上无须有过错。在专利侵权纠纷处理中,专利权人无须承担被诉人具有主观过错的举证责任,专利侵权以无过错责任为原则。知识产权的时间性、地域性以及知识产品的无形性,使得他人无意闯入权利范围的可能性比其他民事权利大得多。考虑到无过错给他人知识产权造成损害的普遍性,以及原告证明被告有过错的困难和被告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容易,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采用了特殊规定。但是也有观点认为,不知道他人享有专利权而实施其专利的行
有关专利侵权的具体认定情况,是可以基于实际的违法事实后果来进判决处理的,特别是对于造成了严重了违法事实的,如侵权的行为造成了他人严重的经济损失的,那么还需要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具体情况由法院进行起诉判决处理。
一、对于专利权期限有效期几年
专利保护期限是指专利被授予权利后,得到专利保护的时间期限。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专利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1、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日起20年
2、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日起10年
3、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日起10年
要注意,在专利授权后,保护期限是从申请日算起,一般是向专利局提交申请的那一天(具体以专利局发的受理通知书里面确定的时间为准)
专利法的保护是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原因:
1)没有缴纳年费
2)书面声明放弃
其实真正的保护起始日是从授权日起;那么也就是说,真正的保护日期没有十年二十年,而是少于这个时间。
二、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判断
1、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或附图可以用以解释权利要求。如何确定专利保护的内容,以权利要求书确定的范围为准。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的专利保护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除此之外的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专利保护权是不被认可的。
2、专利保护的期限:自申请日起发明专利是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是10年。专利保护期限届满、未缴付年费或主动提出放弃,专利权不再受到保护。独立权利要求包括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前序部门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主题名称,发明或实用新型主题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特征部分应当写明区别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特征部分的技术特征与前序部分的技术特征合在一起,限定发明或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
例一项技术要求书:一种产品,包括a、b组成,其特征在于c、d,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包括完整的a、b、c、d而不仅仅是技术特征c、d。如果他人的产品只包含技术特征,例a、b、c或a、b、d均不属侵权,只有覆盖a、b、c、d全部技术特征才属侵权。
3、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申请外观设计不要求提交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等文字说明文件,而是要求提交图片或照片。判断是否侵权的标准是:如果在与专利产品相同或相类似的产品上使用了相同或相似的外观设计,即被认为侵权,相同的产品是指用途相同,功能相同;相似产品是指用途相同,具体功能有所不同。
在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应当将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技术内容作为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看,即将在独立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所表达的技术方案作为一个整体看,记载在前序部分的技术特征与记载在特征部分的技术特征,二者组合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前序部分的技术特征与特征部分的技术特征对于限定专利的保护范围具有相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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