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纠纷有哪些?🏠🔍

2025-09-13
文律师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农村宅基地不动产登记流程

1.首先需要准备好宅基地使用权证书以及一些其他能证明房屋和宅基地归属权的文件证明;

2.向当地相关部门提供房屋设计样本图和房屋实地测绘报告;

3.农户朋友需要提供户口本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

4.向村委会递交不动产证审批表;

5.最后,需要缴纳工本费用,才能领取证书。

以上资料都弄完后,建议大家先向当地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或县级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进行咨询需要哪些资料,再一次性准备齐全后去办理。

二、哪些人不能申请宅基地不动产登记?

1.你不是农村户口,购买了农村房屋也没用;

2.违反了农村一户一宅原则;

3.不属于本村集体的成员的房屋,比如外嫁女等特殊情况;

4.没有相关手续建造的房屋;

5.不能提供合法手续的农村房屋。

三、宅基地证书填写注意事项

最后说说宅基地证书填写名字时候的注意问题:

1.宅基地证书并不是说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确权,最好全家人进行协商,到底是写某个或者是某几个家庭成员的名字(可以不是户主),因此全家人商量好再填写。

2.还有一个就是共有人的问题,共有人,顾名思义,就是一起持有的人,在这一栏,农民最好要写上相关信息。尤其是对于家里只有一个独生女的家庭,确权的时候,可以把独生女加入共有人(不管嫁人与否都可),但是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独生女只能选择一方作为共有人,换句话说,已经在婆家登记为共有人的,无法在娘家再次等级为共有人。


一、农村宅基地纠纷都有哪些

1、土地管理部门违法审批引起的宅基地纠纷;

2、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批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建房手续用地建房,侵犯了集体或相邻关系人利益引发的纠纷;

3、争占宅基地以外的集体空闲地引发的纠纷;

4、建房户私下调换宅基地引发的纠纷;

5、用地建房影响相邻关系人利益引发的纠纷;

6、未经共同使用人同意,部分共用人擅自使用共用的宅基地而引发的纠纷;

7、未经有关部门确权和统一规划的宅基地因界址不明引起的纠纷。

二、宅基地纠纷应如何解决

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双方协商成功,最好签订协议。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

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 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申请处理时,应以书面形式写明: 申请人、对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申请处理的事项、具体要求和理由,并附争议地块示意图;有关证据及其来源,证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地址。

受理机关接到处理申请后,应在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应当在10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在接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提交答辩文书和有关证据;逾期不提交答辩文书的,不影响作出处理决定。受理机关决定不受理的,应当在决定后1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如果乡镇不受理,当事人双方可直接向县政府或国土局申请,若符合受理条件,可指定受理或直接受理。受理机关对受理的宅基地权属争议,可先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4、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向上一级处理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处理机关接到复议申请后,应在3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宅基地权属争议处理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宅基地现状和破坏其房屋。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使用本集体经济的土地办企业或建住房,但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因此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在法律上是被禁止的。农民之间的宅基地上的房屋转让应限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即使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的转让亦应经法定机关审批方为有效。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民之间房屋买卖应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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