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主动离职能否领取失业保险金
自己主动辞职不可以领失业保险金。
我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三个具体条件: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由此可知,如果已经办理失业保险满1年,同时也非本人主动辞职、离职的,则可以申请领取。如果是主动辞职的话,不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条件,不能领取失业金。
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 计算。
1、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
2、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
3、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4、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5、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经办机构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一)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与《条例》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
(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一般的时间消费者都是能够接受,其实,最主要的是有这样的保障,很多人在最初的一两个月中也是可以很好的找工作,起码不用担心自己没有足够的资金找工作,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一般的时间也是需要人们进行把握,错过了这个期限也比较麻烦,所以,在具体的领取过程中还是需要看具体的情况进行分析。
一、社会养老保险有什么种类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年老后减少或失去劳动收入时给予一定经济补偿,使参保者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险。
2、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适用于没有参加工作或没有参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
3、新型的农村养老保险
新型的农村养老保险的参保农民满60周岁就能够享受养老金待遇,是实现农民老有所养的重要保障制度。“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二、商业养老保险
1、传统型养老险
传统型的养老保险是投保者与保险公司通过签订合同,双方约定确定的领取养老金的时间,约定相应的额度来领取的。
2、分红型养老险
分红型养老保险通常都设有保底的预定利率,但这个预定利率要比传统型养老险稍低,一般只有1.5%-2.0%。
3、万能型养老险
万能型养老险在扣除部分初始费用和保障成本后,保费将进入个人投资账户,设有保底收益。
4、投资连结保险
投资连结保险是一种长期投资型产品,设有不同风险类型的账户,与不同投资品种的收益挂钩。
社会养老保险费用一般由参保人员的单位代扣代缴,一部分交给国家,一部分存入个人账户,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往往遵循统一的缴费准则。此外,养老金是由社会保险资金列支的,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统称为养老金。而养老保险中断过的话,可能会影响其累计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存储额、平均缴费指数,这些参数均是基本养老金的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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