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感情破裂分居三年自动离婚吗?
感情破裂分居三年不会导致自动离婚,我国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以上的只是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种情形,离婚只有两个途径:
1、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一方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判决书生效的。
二、《民法典》(施行)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以上就是离婚的具体法律依据,对于感情破裂以及分居的情况,都是作为夫妻双方存在婚姻矛盾和纠纷的具体表现,涉及到离婚判决的认定,是需要严格对照上述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聘请律师进行认定。
一、原告有过错要求离婚怎样判决?
1、法院会根据离婚诉讼案件的审理原则首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过错方对过错方的过错给予谅解,过错方也也愿意接受调解,则双方存在调解的基础,法院会调解处理。
2、如果双方确实矛盾无法调和,或一方坚持要求离婚,则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
3、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无过错方一定的照顾。
4、无过错方也可以根据《民法典》(.01.01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提出赔偿要求,具体的数额则要根据无过错方的损害程度(包括精神损害)双方的经济状况、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
二、法定的离婚条件基本上有三种类型:
1、过错原则,即以可以归责于配偶一方的妨碍婚姻存在的原因作为离婚的法定条件。在配偶一方提出并证明对方有足以妨碍婚姻的过错时,才准予离婚。无过错方具有离婚的请求权。有过错方则不能以自己的过错行为而主张离婚;
2、干扰原则,即以不可归责于配偶一方但却是客观存在的妨碍婚姻关系的继续存在的事实作为法定的离婚条件。妨碍婚姻关系存在的事实包括:重大不治的疾病、精神病、性无能、失踪;
3、破裂原则,即不问离婚的具体事由如何,只要当事人诉请夫妻难以共同生活,法院确认婚姻关系确已破裂到不能挽救的程度,不准予离婚。破裂原则又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⑴婚姻破裂和感情破裂;
⑵无限破裂和有限破裂;
⑶无因破裂和有因破裂;
⑷单方有离婚请求权的破裂和双方有离婚请求权的破裂。
法院对于公民提出的离婚请求一般都是会受理的,若是在提交的离婚诉状之中,表明了配偶一方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存在重婚、**或者是出轨等行为,又直接提出协商获得对方支付的经济赔偿金的,法院在审核后发现诉状之中的内容属实,是会准予离婚的。
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除非注明,否则均为找律师网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