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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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方离婚,要求抚养费5万是否合理?
在法律意义上,没有条文明确指出抚养费5万是否合理。所以,夫妻双方离婚,给予5万元抚养费是否合理,取决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双方的真实收入状况。在发达地区不怎么合理,在欠发达地区相对合理。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
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承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即使是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法院也应查实双方是否符合上述依据,否则,影响子女健康的应不予准许。
确定子女抚养费有以下3种具体的计算方法: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第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第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关于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方式是怎样的?
子女抚育费可以采取以下的给付方式:一是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这主要是指有固定收入或虽无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父或母,应按月给付;从事农业生产或收入较高的父母,可按季或年给付;特殊情况下,也可一次性给付,如当事人有充分的经济能力,有条件一次性给付的;对于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同胞的离婚案件,对子女的抚育费一般都做一次性给付的处理,以免日后发生执行困难。二是以物折抵。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或下落不明的一方。在这种情况下,按照确定的子女抚育费所要给付的数额,用归属与无经济收入一方或下落不明一方的财物,以相当的数额,折抵抚育费,交付抚养子女的一方。
综上所述,双方离婚,一方要求抚养费5万元,合不合理需要根据情况而定。如果当地居民的消费水平很高,且一方的经济状况比较良好。那么抚养费5万元就是很低了,不合理。如果经济状况不好,当地的消费水平也不高,那么抚养费5万元就是比较合理了。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超出18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但有两种情况例外。
(1)16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2)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①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②尚在校就读的
③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
即便是离婚以后又怀孕的,不合法的是这种未婚先孕的行为,而不是孩子不合法,不过,正常情况下,在女性怀孕期间法院一般都不会支持男方提出来的离婚诉求,除非是女方主动离婚,双方协议离婚,或者说孩子是女方跟别人出轨才有的。
离婚协议中明确债务由个人承担是可以的,但需要由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法律上对于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也是可以认可的,具体情况下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处理。
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当对离婚债务进行分割处理,涉及到双方的债务或者一方的债务都是要进行合法的认定的,如果对相关情况不清楚的,或者有关债务的处理存在异议的,那么还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具体情况结合实际的债务认定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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