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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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继承没有儿女遗产谁继承权
被继承人没有儿女且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可以由其他继承人进行继承遗产,比如说配偶和父母,配偶和父母都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时候,是分均分割的,没有第一继承人的情况下,会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二、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如何分配
通常的遗产继承是按被继承人留下的遗嘱进行遗产分配的,而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则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
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而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则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的法定继承人中所指的子女不单只是有血缘关系的亲生子女,也包括了经过法定手续的养子女和继子女。同时在子女已经去世了的情况,可以由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进行代位继承。并且被继承人的儿媳、女婿如果已经丧偶,但该儿媳、女婿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则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同一顺序继承人中,没有先后区别,都具有同等的继承权。而按照法定继承,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份额都是均等的,但是对于生活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可以多分。
而上述的法定继承通常是在没有遗嘱时,继承人不协商或者协商无果后进行的,如果继承人协商同意的,可以不按法定继承进行遗产分割。
三、哪些继承人无权继承遗产
在遗产继承中,遗产是被继承人的个人遗产,并不包括其共同财产。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共同财产,在被继承人去世后并不算遗产,而是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个人财产。
而如果继承人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话,将会丧失继承权,不能继承遗产: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者为抢夺财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2、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3、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的遗产会在进行支付丧葬费后,有债务的偿还债务之后,剩下的上缴。如果被继承人是城镇户口,该财产归国家所有,如果被继承人是农村户口,该遗产归集体所有
一、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方式发生冲突时以哪个为准?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方式发生冲突时以遗嘱为准,前提条件是遗嘱是合法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法定继承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其实,按法定继承顺序分配遗产的,必须是没有遗嘱、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可是,在遗嘱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况下,例如遗嘱没有标注年月日的,遗嘱是被他人伪造的,这种情况下还是只能按法定继承方式分配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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