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出资方式多样😊👍28字以内

2025-09-12
文律师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合伙事务的管理无章可循。在合伙之初,未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实际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往往造成个别合伙人滥用权利,擅用合伙资源,时间长久之后,必然是会影响到合伙人之间的信任度和凝聚力。合伙财务的制度无法可依。个人合伙的记账凭证是有很大的随意性,再加上合伙人的监督不及时,一旦发生了纠纷,而事过境迁,即使签订协议,也是太过于简单,并未对出资的数额、盈余的分配、债务的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的终止等事项进行明确的约定。刚开始的合作只是出于双方的熟悉和信任,双方却要对簿公堂,没有来进行结算,一方诉求得不到支持。

1、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合伙不管多么信任,关系多么好都需要签订书面协议,以此来保障自己的利益,因为人都是会变的,我们常见的一些因为利益上演的背叛和离别都是大家需要注意的。所以防患于违反,签订协议是非常有必要的。

2、明晰权利义务

合同一定要明确清楚内容和相关的条款,确定好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样在以后发生纠纷的时候就能够根据协议约定条款来区分责任。

3、做好清算

清算是企业法人终止的必经程序,未经清算,企业法人不得终止。但个人合伙终止相对比较简单,当合伙人约定的终止事由出现或合伙人决定终止合伙即可。

新加入的合伙人与其他的合伙人享有一样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上述方面的规定,无论是合伙企业还是个人合伙,对外(即对合伙的债权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无限”即承担责任不以出资额为限;“连带”则意味着每个合伙人均须对全部合伙债务负责。无论是合伙企业还是个人合伙,对内(即合伙人之间)则是按份之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按份)追偿。

个人合伙,基于人的诚信而建立。具有优势的互补、资源的共享、群策的群力、降低风险等方面的优势。它的风险也是巨大的,因为诚信是抽象的,会因环境、利益等各种类型的因素而发生变化。 清算是企业法人终止的必经程序,企业法人不得终止。但个人合伙的终止相对是比较简单,当合伙人的约定的终止事由出现或合伙人决定终止合伙即可。

合伙终止后需要进行结算,当事人应自行协商解决,如果未结算,很难来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合伙个人在退伙时应及时结算。


一、合伙企业有哪些登记事项

(一)名称;

(二)主要经营场所;

(三)执行事务合伙人;

(四)经营范围;

(五)合伙企业类型;

(六)合伙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承担责任方式、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出资方式和评估方式。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登记事项还应当包括合伙期限。

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登记事项还应当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派的代表。

二、合伙企业的税收优惠有哪些?

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由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我国创业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企业选择有限合伙而不选择公司形式,一个重要原因是税收优惠,由合伙人自己缴税,避免双重税赋,且在特定的政策下,可按照“利息、股利、红利“应税项目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点点提醒,能够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是非常好的。

合伙企业分配机制灵活:有限合伙的收益或利润分配完全由合伙人之间自由约定,不受出资比例的限制。

股权管理优势:由于合伙企业的设立运作是依据国家颁布施行的《合伙企业法》,和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书》或《全体合伙人公约》,所以合伙人之间,以及合伙企业与被投资企业之间,均有成熟、稳定的法律关系支持。

企业实际控制权:实际控制人可以通过合伙制以少量出资控制整个合伙企业,代表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实际控制人可以利用这个方法掌握合伙企业的投票权。

没有非法集资嫌疑:由全体职工出资组建合伙企业,经过了有权机关的行政许可,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无非法集资嫌疑。

在设立合伙企业的时候,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未限定合伙人上限人数(可以无限扩大);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公司出资人(股东)一样,上限均为50个。而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不必现金出资),有限公司股东和有限合伙人不允许。

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除非注明,否则均为找律师网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更多 法律 相关法律知识

海上赔偿时效规定📅涉外法律适用🌍💡28字以内
合伙企业设立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四)有合伙企业的
2025-09-12
涉外关系的法律适用是指什么?🌍 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合伙企业财产第二十条 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第二十一条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合伙人在
2025-09-12
红十字会职责🌟合伙企业设立条件📜
合伙企业财产第二十条 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第二十一条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合伙人在
2025-09-12
合伙企业设立条件🌟包括哪些?合伙企业财产🏠涵盖内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由登记管理机关注销登记,并向社会公告:(一)境外非政府组织撤销代表机构的;(二)境外非政府组织终止的;(三)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依法被撤销登记或者吊销登记
2025-09-12
合伙企业财产包括哪些内容😉?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登记备案细
便利措施第三十三条 国家保障和支持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依法开展活动。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为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依法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和服务。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公安
2025-09-12
如何和平撤资?🤝 隐名股东权益一览👀💼
1、注意合同的签订形式。在经营过程中凡是需要签订合同的相关事宜,一定不能用口头合同的形式,需要用合理的书面形式来展现。在合同订立时不要使用含糊不确定的词语,要知道,合同中的每一个条款,每一句话,每一个
2025-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