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专利审判工作的规定,下列案件应由人民法院经济庭依照民事诉讼法进行审判:
(1)关于是否应当授予发明专利权的纠纷案件;
(2)关于宣告授予的发明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发明专利权的纠纷案件;
(3)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纠纷案件;
(4)关于实施强制许可使用费的纠纷案件;
(5)关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费用的纠纷案件;
(6)关于专利侵权的纠纷案件(包括假冒他人专利尚未构成犯罪的案件);
(7)关于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合同纠纷案件。
依照民事诉讼法审判的案件,首先要由原告提出起诉状,写明当事人(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名称、所在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以及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7天内立案,并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由被告在收到后15天内提出答辩,同时人民法院的审判员进行审理前的调查,并在开庭审理前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由审判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则进行法庭审理,经过法庭辩论和调解,仍达不成协议的,则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当事人对第一审法院的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法定上诉期内向第二审法院提出上诉。由于我国采取两审终审制,所以上诉法院的判决为终局判决,不得再行上诉。终审判决具有法律效力。
以上是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根据专利法第58条、59条和67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专利审判工作的规定,有关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违反专利法第20、67条规定,擅自向外国申请专利,泄露国家重要机密情节严重的;专利局工作人员及有关国家工作人员衔私舞弊,情苦严重构成犯罪的专利犯罪案件,则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庭依照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判。刑事案件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有关专利的犯罪案件首先要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进行立案和侦察,确定了犯罪事实以后,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开庭审判。经过法庭询问、陈述和辩护,由合议庭进行评议并作出判决。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应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的上诉法院提出上诉。第二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为终审判决和裁定,不得再行上诉,终审判决具有法律效力。
一、版权登记所需哪些材料
A、企业申请的应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作者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B、个人申请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C、作品样本(纸质形式或电子版本)。
D、作品说明(包括创意来源、创作构思、过程、特点,及其使用意图等内容)。
E、涉级计算机软件的应提供源程序代码(前后各连续的30页,共60页)以及用户说明书或者设计说明书或者使用说明书(前后各连续的30页,共60页)。
二、版权登记流程是怎样 登记流程: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三、作品版权侵权行为都有哪些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12)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3)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14)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5)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6)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8)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9)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版权登记的法律依据: 依据《商标法》,申请的商标侵害他人在先权利的,可以撤销其商标。最终,企业和丁某达成和解,做出赔偿,纠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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