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密切接触者被隔离期间算旷工吗?
依据我国相法律的规定,新型冠病毒密切接触者在隔离治疗期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不属于旷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之规定,在劳动者能够提供相关充分证据,以证明其确因被隔离或临时交通管制无法按时到岗时,用人单位应按正常出勤对待。有必要时,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相关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规定及自身经营情况,统一安排年休假。
二、相关情况的处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还明确规定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因密切接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者而被隔离的,显然不能按照旷工来处理的,具体情况下还需要向用人单位说明相关情况,并按照法律上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用人单位也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并按照标准发放工资待遇。
一、辞退员工住宿补贴可以不发吗?
可以,住宿补贴都是发给在职员工的,况且劳动合同法也没有规定公司必须要给在职员工发住宿补贴,有很多公司就没有住宿补贴,辞退员工的时候应该发放和出勤天数相吻合的工资。如果是违规辞退员工的,那公司还得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哪些情形下能辞退员工?
1、用人单位提出,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但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员工的,应当支付该员工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4、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并听取意见,经向劳动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因为住宿补贴不是法定必发的一种福利,所以公司不发住宿补贴的这种行为,即便是申请劳动仲裁了,很有可能仲裁的结果也不像自己预想的那样,但是公司不能在辞退的时候连工资都不发,有补偿金的话,恐怕也得通过劳动仲裁才能拿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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