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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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销售者商标侵权免责有哪些规定
在商标侵权案件中,销售者并不一定因不明知而免责,只是对于能够证明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善意销售者,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免除赔偿责任不影响侵权行为的性质,仍然需要停止销售侵权商品。因此,销售者在经营中应当严格把关商品来源并审查所售商品的具体信息,避免商标侵权,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首先,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具的产品鉴定证明能否作为处理案件的依据问题的答复》:“在没有专门技术鉴定部门进行鉴定的情况下,产品生产企业出具的证明是处理案件的重要依据。但是否作为定案的唯一证据,应当根据具体案情确定”。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若被告不提出相反证据或其他重要证据予以质疑的情况下,法院一般对商标权利人的鉴定结论予以认可并采纳。而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所以您的酒楼销售涉案白酒的行为构成侵害商标权。在已被认定构成侵权的情况下,销售者若希望免除赔偿责任,则应符合《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其中“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是证明销售者不具有主观上的故意的证据,而“能证明并说明”是法律赋予销售者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审慎经营义务。苛刻一点来讲,即使销售者“能证明并说明”,但若商标权利人能举证证明销售者“知道”或“应当知道”时,销售者仍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商标的当事人应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办理自身的商标申请,取得商标的使用权益。如市场上有对自身商标的侵权时,商标持有者应积极地按照我国的法律进行办理,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我国的商标管理部门进行相应的办理。
一、商标侵权责任有哪些
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包括:
1、行政责任。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
具体措施如下: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2、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商标权遭受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其中,侵权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如果前二者都难以确定,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
3、刑事责任
除了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外,侵犯商标权还可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二、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
根据商标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具体如下:
l、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但是事实上,商标法所保护的商标专用权都是由主体行使的;行使不同的权利形成不同的权利主体;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商标侵权的行为属于一种民事侵权行为,因而对于侵权人来讲,承担民事方面的责任肯定是不可少的。其中,因为侵权行为影响了商标权人合法使用商标的相关权利,同时给商标权人造成经济损失,则可以要求侵权人作出相应的赔偿。至于刑事责任,考虑到商标侵权的具体情节,并非只要有商标侵权行为,就一定会认定构成犯罪,需要承担形式方面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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