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翻译作品著作权受保护嘛?
翻译他人著作对该翻译作品享有著作权。
未经作者授权,他人不得随意将作品翻译成其他语种。因此若想翻译已有作品,翻译人应当先获得原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并向其支付合理的报酬。翻译人可以对获得授权后进行翻译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
朱自清逝世至今已有七十一年,超过了著作权法中规定的保护期,因此其作品已进入公有领域。除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外的权利都对公众无偿开放,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
二、著作权登记的申报材料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权利归属证明;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
三、著作权有以下几条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在翻译这件作品之前,翻译者已经经过了当事人的许可,并且也给当事人支付了相应的报酬,关键是要跟当事人签订书面的合同,之前这些准备工作都做完了的情况下,完成翻译作品以后也要到版权登记中心进行著作权登记,这样可以保护翻译作品的著作权。
一、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什么
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主要有以下几类 :
1、文字作品:小说、散文、杂文、诗歌、剧本、学术论文、著作、期刊、教材、书信。日记、报纸、广告词。并非所有以文字作品形式出现的作品都是文字作品如书法作品,它是美术作品的一种。
2、口述作品: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音乐作品: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不带词的作品。
4、戏剧作品: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为舞台演出而创作的作品,如剧本。(戏曲剧本、话剧剧本、歌剧剧本、舞剧剧本)
5、曲艺作品:相声、单弦、评书、笑话、快板书、山东快书、京韵大鼓、京东大鼓、西河大鼓、河南坠子等形式的说唱脚本。
6、舞蹈作品:舞蹈动作的设计和程序的编排,可以用文字或者其他特定方式记录下来。如用舞谱的形式表现舞蹈作品。
7、杂技艺术作品:为车技、口技、顶碗、走钢丝、耍狮子、魔术等表演创作的剧本。
8、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9、建筑作品:建筑物的设计图纸或者是以建筑物为核心的绘画、摄影等。
10、摄影作品:客观记录物物形象的图片。
11、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电影作品(有声、无声)、电视作品、录像作品等。
12、图形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线路图、解剖图。
13、模型作品: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如:微缩景观。
14、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系统中的程序及其文档释义软件(英语:Software)是一系列按照特定顺序组织的电脑数据和指令的集合。
15、民间文字艺术作品:神话故事、民间寓言、民间传说、民间戏曲、民歌、民谣、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造型艺术及民间建筑艺术等。
二、作品要具备什么条件
作品一般是指通过语言文字、符号等形式来反映作者的思想情感或对客观世界认识的智力劳动成果。中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一部作品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内容,即作品中所表述的思想、情感、观念或客观事物;另一部分是指作品的表达形式,即作品以什么样的方式来表达上述内容。
作品的构成要件是:
(1)必须具有独创性,即作品必须是作者自己创作的成果,而不是抄袭他人的;
(2)必须能以有形形式加以复制,即能够被人们的感官所感知。
前一要件,使作品能够反映作者的思想与智慧,构成一种智力劳动成果,具有精神价值,后一要件,使作品能够通过复制而获取一定收益,具有了经济价值。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是比较广的,而我们常见的主要就是文字作品、美术作品、音乐作品以及计算机软件。其中,对于计算机软件,需要申请授予了著作权之后,那么才会受到相应的保护。而不像其他类型的作品,从创作之时开始就可以自动取得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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