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职工主动离职能否请求经济补偿?
不能请求经济补偿,但公司存在违法的情况下,员工可以主动离职并要求赔偿。这里的公司原因是指,公司事先存在违法行为,比如一些公司存在克扣员工工资,少发、拖欠工资或不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可无条件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还可获得经济补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和第46条的规定,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员工可以主动解除劳动关系,同时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1.未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5.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同时存在法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6.用人单位以**、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二、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很难获得经济补偿金
实务中,员工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基本上很难获得经济补偿金。比如一些员工以为了个人发展、出国求学等原因为由提出辞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或仲裁机构一般都不会支持经济补偿金的请求。
根据《劳动法》第31条和《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如果没有提前30天告知辞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职工与用人单位在就职时还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应当对离职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如果职工主动离职还构成了违约情况,还需要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标准来支付违约金,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情况而定。
一、员工主动离职有工伤补助金吗?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属于工伤。应当享受工伤待遇。如果劳动者离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相应的工伤补助金、就业补助金等待遇。具体请查看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以及居民的生活消费水平的高低,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和认定,特别是对于工伤补助金的相关认定上,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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