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竞合,是指一个法律事实将产生两种以上法律关系,并符合多个法律要件,适用多个法律规范。工伤是职工因工作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伤害,现行的《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保险作了明确的责任认定,同时对赔付标准也作了明确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了7种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尤其是第三项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的”;第六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这两种情况,是职工在履行工作职责中被第三人致伤的,涉及的法律关系是双重或多重的。工伤职工不仅具有工伤保险赔付请求权,同时也具有向侵权人请求民事赔偿的权利。发生一个事故,产生了两个请求赔偿权,对于工伤保险赔付,实行的是无过错原则,属于社会保障待遇,行政利益范筹;而对于第三人侵权损害赔偿,实行的是过错原则、公平原则、过失相抵原则,属于民法范筹。这就是企业侵权责任与工伤竞合。
《职业病防治法》第52条规定: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安全生产法》第48条规定:因安全生产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分析《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上述条款,可以直接看到工伤保险赔付与民事赔偿“双赔”的立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第二款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这一规定规范了用人单位以外的侵权第三人与工伤职工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以司法解释的形式明确规定当工伤与第三人侵权竞合发生时,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有权分别依照不同的法律、司法解释获得救济支持。该款延续了《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思路,由此可见,工伤赔付与侵权赔偿竞合时的处理方式虽然没有法律予以直规定,但很显然地默许支持了可以“兼得”的结果。这一规定是竞合情况下被侵权的工伤职工得到“双赔”的直接依据。
因此,当工伤事故有第三人侵权时,产生竞合关系的时候,根据相关法例的规定,被侵权的工伤职工是能得到双赔的,即既能得到工伤保险的赔偿又能得到第三方侵权的赔偿。
一、工伤认定书期限是多长时间
申请工伤认定时限最长1年,认定决定书没有时效限制。
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进行行政确认,是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后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条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
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
人社局工伤认定决定,未经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撤销,一直具有法律效力。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综上所述,员工若发生工伤问题后应在一年内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递交相关材料,有关部门会在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或家属,不要等超出了认定期限才发现为时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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