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一、专利权侵权如何赔偿?
专利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方式做了明确规定,分成了四个层次:
第一层次,按照专利权人因为侵权所受到的损失确定。
第二层次,若损失无法确定,则按照侵权人因为侵权所获得的利益。
第三层次,损失和利益均无法确定,则按照该专利的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第四层次,若损失、利益、使用费均难以确定,则根据专利类型、侵权行为性质和情节,赔偿1万到100万元,这个1-100万元也叫做法定赔偿。在2009年专利法修改之前这个数额的上限为50万元。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二、专利侵权案件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专利纠纷的时效为3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之日起计算。所谓"得知",是指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确切发现和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
所谓"应当得知",是指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确实不知道其权益已经受到侵害,但根据客观存在的事实,可以推定其应该知道的情况。如侵权产品的公开销售和使用;专利公报已将他人申请专利的文件公布等。
在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处的专利纠纷中,大多数情况是以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之日作为时效的起算日。例如以授权公告日起算,因为专利公报公告的法律事实,可以作为推定其"应当得知"的条件。因此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应当关注专利公报中的信息,及时行使自己的请求权,以免因延误时效而造成损失。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现实生活当中,专利侵权行为市场发展一旦发生,当事人就可以就此问题向法院进行诉讼,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且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具体赔偿应当是根据当事人的损失来进行确定。
一、专利局能否认定专利侵权?
专利局不能认定专利侵权,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法院是认定存在专利侵权行为的专业机构。专利侵权行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有被侵犯的对象:即侵犯的必须是受专利法保护的专利产品或方法,对于已经过期,宣告无效或放弃的专利的实施,不构成侵权;
2、有法定的侵权行为:如制造、使用、销售或许诺销售、进口别人的专利产品,或使用了别人的专利方法,使用、销售、进口了以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3、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即以赢利为目的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如果专门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技术或个人出自爱好或自用等非盈利目的制造、使用专利产品或使用专利方法的行为,也不属于侵犯专利权;
4、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如果是经专利权人许可或默许的实施行为,则不构成侵权。 专利侵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几方面,发现专利侵权行为之后,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向专利管理机关(即各省、市知识产权局)请求调处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二、如何收集专利侵权证据
收集证据、核查事实 一项专利权是否被他人侵犯,首先要查明是否有已构成侵权的事实,这些事实完全要靠证据来证明。因此,及时、全面地收集有关证据是非常重要的。这时应特别注意收集侵权的物证和书证。
物证--主要是侵权产品。侵权产品是十分重要的证据,而且它的取得也并不困难。
书证--一般应包括两个部分:
1、证明专利权人有专利权,如:专利证书、专利申请文件、专利实施许可或专利权转让合同书等;
2、证明侵权方实施了侵权行为,如:侵权方与他人的订货合同或转让合同、销售发票或销售产品说明书,技术对比文件等等。
在有些情况下,往往一两份有力的书证就可以认定侵权事实的存在。
在当代的社会,专利局是做出专利认定的,也就意味着当事人如果已经发明了相关的专利,可以到专利局来申请授权。但是是否构成专利侵权行为,并不能够由专利局来做出,应当由法院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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