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结婚登记准备材料及流程详解
为确保结婚登记的顺利进行,以下为当事人双方需准备的材料及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1. 户口本与身份证双方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件原件,现场将进行复印。
2. 无配偶声明需现场填写并签字声明,本人无配偶,且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3. 近期照片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但需支付一定费用)。
4. 再婚证明若为再婚,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结婚登记流程
1. 提出申请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 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 签名或按指印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 审查与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