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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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的产权归属问题
在婚姻生活中,父母为子女购置房产的情况屡见不鲜。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若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则可视为仅对该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反之,若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则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大连最新民法典关于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的规定
随着《婚姻法》的废止,婚姻相关事宜需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执行。根据《民法典》一千零六十三条(三)项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仅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若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则可认定为双方按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若一方父母出资,但房屋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除非当事人能提供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明确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赠与,否则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当然,若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房产的分割处理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均为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若双方对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将根据以下情形进行处理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司法实践中,若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则可以分割使用;若不能分割使用,则可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房产作为家庭中的重要财产,其归属问题需要明确。婚后由父母出资购买房产,若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若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则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产应进行合理分割,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