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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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不履行时的法律后果
如果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未能履行协助探视的义务,或者故意阻碍对方探视,那么拥有探视权的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探视权。对于那些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裁定的个人或单位,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包括拘留、罚款在内的**。
法庭判决的探视权不履行会有什么后果?
探视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所享有的权利,该权利可以自由行使,不行使也不会产生任何后果。然而,如果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视的义务,或者故意阻碍对方探视,那么拥有探视权的一方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对于那些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裁定的个人或单位,人民法院将采取**,如拘留或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的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对孩子的探视权是否可以接走过夜?
探视权并不等同于监护权,因此,拥有探视权的一方不能单独带孩子回家过夜。当然,也要尊重孩子的意见。如果探视给孩子带来心理上的不良影响,孩子有权申请停止探视。
探望权的基本特征
民法典上所规定的探望权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这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的联系、会面、交流等权利。探望权具有权利主体的单一性、情感利益的特定性和精神利益非财产性三个基本特征。
探望权人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尽了扶养义务的继父母,以及与未成年人之间基于亲属法律关系的(外)祖父母和成年兄、姐。探望权的内容是指权利人基于特定身份而享有的情感利益,包括看望、言语交流、短暂共同生活、游玩、嘻笑等人之常情的感情因素。
对离婚父母的提醒
提醒正在诉讼离婚的父母们,请尊重自己的子女,保护他们的身心健康,并遵循诚信原则,依法行事。人民法院对妨害诉讼的行为将采取“零容忍”态度,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