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4条离婚时保护未成年子女权益的明确规定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4条明确指出,在父母离婚时,必须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并充分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的未成年人的意见。此外,严禁采用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手段来争夺抚养权。
离婚“抢孩子”现象普遍,对当事人及子女造成严重伤害
多年来,离婚案件中抢夺、藏匿孩子的现象屡见不鲜。据北京市海淀法院近年来的分析,涉及婴幼儿抚养权争议的离婚案件中,双方互相“抢孩子”的比例高达60%。这种极端行为不仅对当事人造成心理伤害,更严重侵害了子女的身心健康。
离婚“抢孩子”现象应引起重视,理性争夺抚养权
曾有一位当事人,因离婚后无法见到孩子而痛苦不已。她的丈夫不仅藏匿孩子,甚至孩子的爷爷拿着刀威胁她。这种极端行为对当事人造成了极大的心理伤害。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往往因争夺抚养权而采取极端手段,导致案件久拖不决。此外,长期处于动荡环境中的孩子,其身心健康也受到严重影响。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首次立法禁止离婚“抢孩子”行为
202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版正式施行。新修订的法律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方面进行了细化,着重解决性侵未成年、校园霸凌、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问题。其中,针对离婚“抢孩子”行为,法律明确规定父母双方在离婚期间不得抢夺、藏匿孩子,这是针对此类问题的首次立法。
离婚时对方抢夺、藏匿孩子,如何应对?
如果遇到对方抢夺、藏匿孩子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4条,向公安机关报警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对方存在过错行为。
注意收集证据,如报警记录、笔录等,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
申请行为保全措施,要求对方交出孩子或禁止其再次抢夺孩子。
在申请行为保全时,要提供基本证据。如果法院做出行为保全裁定后,对方当事人不悔改,仍然抢夺、藏匿孩子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或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