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风险代理?可行!🌟

2025-07-18
文律师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风险代理在民事案件中的应用及限制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处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律师可以采用风险代理的方式。然而,这种代理方式在婚姻和继承案件中是不被允许的。以下是对相关知识的详细解读,希望能解答您的疑问。

离婚案件中的风险代理

1. 风险代理的适用范围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在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中,如果委托人在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律师事务所可以接受。但以下情况除外

婚姻、继承案件;

请求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2. 禁止风险代理的诉讼案件第十二条明确指出,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不得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3. 风险代理合同第十三条要求,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时,律师事务所必须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明确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同时,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诉讼离婚的条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提起诉讼离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当事人双方持有结婚证;

起诉离婚的提起方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

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的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起诉的,应准予离婚。

此外,法律还特别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或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如果您对风险代理或诉讼离婚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团队,他们将为您提供精准、专业的法律意见。

离婚案件风险代理?可行!🌟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