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彩礼钱的所有权归属
彩礼,作为男方在婚前为缔结婚约向女方赠与的财物,其所有权在赠与后即归女方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彩礼属于婚前所得,应当视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离婚时彩礼的处理
在婚姻关系解除时,彩礼的处理方式取决于具体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以下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 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何认定彩礼
要确定彩礼,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1. 当地习俗是否存在给付彩礼的习俗是认定彩礼的前提。如果一方按照当地风俗通过媒人等中间人给付另一方的财物,一般应认定为“按习俗给付彩礼”。
2. 给付目的男方给付女方财物的直接目的是否为缔结婚姻。如果男方给付财物时的直接目的与婚姻无关,则不应认定为彩礼。
3. 财物价值彩礼一般为数额较大的金钱或价值较高的实物,如现金、首饰等贵重物品。如果男方婚前给付的仅是数额较小的“见面礼”、“过节礼”或价值较小的饰物、衣物等,一般不宜认定为彩礼。
在现实生活中,彩礼的给付通常是在订立婚约之时或之后,若不是为缔结婚姻,男方是不会赠与如此数额较大的财物的。因此,一旦发生婚约解除,涉及彩礼的纠纷,不能简单地将其作为单纯的赠与行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