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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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返还的三种情况
在我国的婚姻法律框架下,彩礼的返还并非无迹可寻。以下三种情况,男方有权要求返还彩礼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双方虽已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
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春节相亲,彩礼成难题
春节,这个充满喜庆气氛的传统节日,也是许多人寻找伴侣的黄金时期。然而,彩礼问题往往成为婚姻路上的绊脚石。
“百里不同风,十里不同俗。”各地婚俗各异,彩礼的数额也千差万别。彩礼的给付,往往不仅仅关乎男女双方,还涉及到两个家庭的交往。
有时,高额彩礼甚至成为阻碍双方步入婚姻殿堂的障碍。
婚姻与彩礼法律问题解析
今年不让收彩礼了吗?
在《民法典》颁布之前,就有关于不再需要给彩礼的传言。这实际上是对《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的误解。
《民法典》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指的是这种情况结婚时,女方要求男方支付一定数额的彩礼,否则婚礼无法进行。
这种做法违背了婚姻自由的原则,如果男方被迫支付彩礼,之后可以起诉要求返还,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支持这一诉求。
男方有权选择是否支付彩礼,女方也有权选择是否接受,这两者并行不悖。
哪些情况下需要返还彩礼?
婚姻生活幸福美满,大家都乐在其中。但如果婚姻生活短暂,彩礼的处理又成了一道难题。
法律规定,原则上,只要双方完成结婚登记,彩礼就不能返还。
但在以下三种情况下,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双方虽已登记结婚,但确未共同生活;
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其中,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况,以双方离婚为前提条件。
对于第三种情况,“生活困难”的判定标准是,男方在支付彩礼后,是否能够维持当地的基本生活水平。
有时,男方为了筹集彩礼而四处借款,但婚后又无力偿还债务,连基本生活都无法维持。在这种情况下,男方以“生活困难”为由要求返还彩礼,有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女方的嫁妆属于什么性质?
女方的嫁妆,如果是结婚登记前给予的,属于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离婚时作为女方的个人财产,归女方所有。
如果是结婚登记后给予的嫁妆,没有特别约定的,一般认定为女方父母对男女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