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婚前协议与婚内财产约定的常见误区解析
在婚姻生活中,婚前协议和婚内财产约定是保护双方权益的重要工具。然而,由于对相关法律和规定的理解不足,人们在签订这些协议时容易陷入误区。以下将详细解析这些误区,帮助您更加清晰、明了地了解婚前协议和婚内财产约定。
误区一限制人身权的协议无效,只能约定财产和债务
婚姻关系涉及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财产协议中若包含限制人身权的内容,如禁止离婚或规定离婚条件,则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建议协议中仅涉及财产归属和债务承担,避免涉及人身权问题。
误区二处分他人财产无效,只能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在签订协议时,应明确财产范围,避免将他人或公司的财产错误地包括在内。只有夫妻共同财产才能在协议中进行处分。
误区三只约定静态财产不够,得考虑财产转化和收益
婚前协议和婚内财产约定应考虑未来可能发生的财产变化,包括财产的转化和收益。例如,房产的出租收益也应纳入协议考量范围。
误区四借协议逃避债务不行,协议只在夫妻之间有效
财产协议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但若想通过协议逃避债务,则可能无法如愿。若债权人知道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则该约定无法对抗债权人。
误区五财产约定和赠与不同,若是赠与房产需要过户
财产约定和赠与存在区别,赠与不动产需进行产权变更登记。若将一方所有的不动产赠与另一方,应进行过户手续。
误区六财产约定和离婚协议不同,后者离婚登记才生效
财产约定在双方签署后即生效,而离婚协议需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后才生效。若未办理离婚手续,则离婚协议不生效。
如果您在婚前协议或婚内财产约定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