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购买人身意外险离婚后前妻/夫可否领保险金?🤔

2025-07-17
文律师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人身意外保险合同的特殊性及受益人变更规定

人身意外保险合同与传统的财产保险合同存在显著差异,其核心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之间必须存在保险利益关系。这种利益关系通常局限于家庭成员之间,如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等。然而,随着生活变迁,如离婚等事件的发生,这种保险利益关系可能会发生改变。

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被保险人拥有自主权,可以随时制定或变更受益人。同样,在得到被保险人同意的前提下,投保人也可以进行相应的变更。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以配偶作为被保险人,投保人本人作为受益人购买的保险,即便在离婚后,若未对受益人进行变更,原保险合同依然有效。

具体来说,当被保险人遭遇合同约定的意外时,受益人有权获得保险金。保险公司不得以双方婚姻关系解除为由拒绝支付保险金,其他第三方亦无权主张保险金。换言之,除非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放弃受益权或丧失受益权,否则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支付保险金,且保险金不得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这一规定体现了保险合同的人性化特点,确保了受益人在被保险人遭遇意外时能够得到应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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