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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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诉离婚是否由中级法院审理?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感情破裂导致离婚的情况屡见不鲜。起诉离婚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根据夫妻双方的感情状况进行判断。如果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通常情况下会准许离婚。那么,关于第二次起诉离婚,是否由中级法院审理呢?以下将为您详细解答。
离婚诉讼费用承担问题
在离婚案件中,诉讼费用的承担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案件的起诉费用由原告预交。如果原告在预交期内确实有困难,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如果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或者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法院将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对于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在一般民事案件中,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则由双方分担。然而,在离婚案件中,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需按照法院的决定承担诉讼费用。
起诉离婚的法院级别及上诉处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案件一般由基层法院负责审理,无论是第一次还是第二次起诉离婚,都由基层法院受理。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提起上诉,则由中级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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