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平等、照顾、协议、法定🌟

2025-07-16
文律师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详解

在婚姻关系中,财产的归属与分割是至关重要的议题。以下是对新婚姻法中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的详细解读,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条文。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以下几类

1. 工资、奖金;

2. 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 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一方财产的范围

以下情形下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1. 一方的婚前财产;

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财产约定的形式要求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但为了防止口头约定的不确定性,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案件财产分割的具体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针对离婚案件财产分割问题提出了22条具体意见,以下为部分要点

1. 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有书面约定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3. 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4. 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5. 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仅为部分内容,更多详细规定请参考相关法律条文。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平等、照顾、协议、法定🌟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