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细则📜法律知识助你维权🛡️

2025-07-15
文律师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以案说“典”

条文+案例+解读,让民法典从法律文本走向你我他

第四章 离婚

第四节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法言俗语

在我国,夫妻共同财产制是法定原则,除非夫妻双方有特别约定,否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当夫妻关系破裂,面临离婚时,从房产、汽车到日常用品,都可能成为双方争夺的焦点。离婚财产的分割直接关系到双方离婚后的生活质量,是矛盾集中的问题之一。实践中,财产分割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双方协商达成协议,适用于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二是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判决,适用于诉讼离婚。

财产分割的范围仅限于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子女财产、其他家庭成员财产以及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其他财产,均不在分割之列。双方协议时,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法院认定夫妻财产约定无效的,将按法定共同财产制分割财产。分割时,会根据财产类型(如生产经营相关财产、房屋、知识产权等)进行不同处理,原则上均等分割。但根据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等情况,可适当调整,如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

以案释法

案例一陈某因土地补偿款与张某发生争执,最终法院判决张某父母偿还陈某的土地补偿款。

案例二刘某与妻子共同偿还房贷,法院判决房屋归刘某,刘某支付妻子补偿款。

法官说法

01. 《民法典》将照顾无过错方原则作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之一,体现了对过错方的否定评价。

02. 婚前一方用个人财产付首付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婚后共同还贷的,共同还贷及相应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03. 离婚时,男女双方应举证证明应当分割的财产为合法的夫妻共同财产。实践中,小产权房等非法财产不予分割。

《民法典》条文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债务的清偿(共同债务要共还)

法言俗语

《民法典》颁布前,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存在两种倾向一是保护举债方配偶利益,二是保护债权人利益。这两种倾向都存在不足,《民法典》平衡了双方利益,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作出了合理规定。

《民法典》规定的夫妻离婚时债务清偿的基本准则是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偿还,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先由共同财产清偿,不足部分由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

以案释法

案例一董某某与赵某某离婚时,法院判决赵某某对董某某向贾某借款承担连带责任。

案例二张某某与吴某某离婚时,法院判决张某某与吴某某共同偿还邵某某的借款。

案例三林某与孟某离婚时,法院判定林某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孟某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法官说法

01. 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协商债务承担、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后可通过登记离婚办理。

02. 债权人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双方或任何一方主张全部清偿。

03. 实际承担超过约定或法院判决债务份额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追偿。

《民法典》条文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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