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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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详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明确指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
1.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 知识产权带来的收益;
4. 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5. 其他依法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的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详细列举了以下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 一方的婚前财产;
2. 因人身损害获得赔偿或补偿的财产;
3.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 其他依法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