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异地离婚手续全攻略📝老公不同意离婚的妙招!💡

2025-07-15
文律师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首先,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离婚主要有两种途径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对于身处异地的夫妻来说,这两种方式同样适用。

夫妻异地协议离婚办理手续详解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尽管夫妻双方分居两地,但协议离婚仍需双方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是异地,协议离婚应该去哪个机构办理呢?答案是需要去夫妻其中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第十条明确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一方户口在一个地方,但经常居住在另一个地方,也不能在经常居住地办理离婚登记。法律条文明确指出,必须去户口所在地办理。

以下是一张协议离婚办理流程的图片分享。

夫妻异地诉讼离婚流程解析

首先,异地起诉离婚的关键在于双方是否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

根据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的规定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打算起诉离婚的夫妻可以根据这个规定,判断自己属于哪种情况,从而选择合适的法院提起诉讼。

其次,除非特殊情况,异地离婚案件也需要当事人本人到场。

很多人认为在起诉离婚时,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自己不必亲自出庭。但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除非特别情况,涉及人身关系的民事诉讼,当事人是需要亲自到场的。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特殊情况主要包括夫妻一方下落不明的、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或者比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六条里,存在类似年迈体弱、行动不便、特殊岗位、旅途特别遥远又交通不便、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情况,才有可能不用本人出庭。

诉讼离婚流程相对复杂,具体可以参考以下图片。

离婚前需思考的几个基本问题

最后,无论选择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准备离婚的夫妻都应该认真思考以下几个基本问题

1. 是否是一时冲动离婚?

2. 有孩子的家庭,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如何处理?

3. 家庭财产如何分割,债务如何承担?

只有想清楚这些问题,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争取到一个更有利于自己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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