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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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遗失登报声明流程及法律依据详解
在日常生活中,公章的遗失可能会给企业或单位带来诸多不便。为了确保在公章遗失后能够妥善处理,以下是对公章遗失登报声明流程及法律依据的详细说明,希望能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事宜。
公章遗失登报声明的一般流程
公章遗失后,首先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到派出所报案。报案后,您将获得一份报案回执单。接下来,您需要拿着这份回执单前往报社,刊登公章遗失的声明广告。通常情况下,登报声明需要三天的时间。
法律依据
以下是关于公章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供您参考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第四条
制发印章的机关,对印章的刻制和发送必须加强管理,严格手续。刻制印章的工厂或刻字社,必须取得用章单位的上级委托书和公安部门的准许,才能刻制。对伪造印章和使用伪造印章者,应当依法惩处。
各单位对印章要严格管理,使用印章,必须经本单位领导人批准。对非法使用印章的,应当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惩处。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为部分法律依据,如有其他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全面、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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