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离婚财产分割中的孩子名下财产处理
在夫妻离婚的过程中,涉及到财产分割时,有一个重要的原则需要明确孩子名下的财产依法不予分割,这些财产仍然归孩子所有。这意味着,孩子才是这些财产的所有权人,而夫妻双方并非财产的所有权人,因此无权主张对这些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详解
这一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着明确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专业法律咨询建议
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的复杂法律问题时,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律师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妥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