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审期鉴定的法律依据及重新鉴定的条件
在司法实践中,若被告对原告的司法鉴定结果持有异议,或遇到其他特殊情况,被告可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申请重新进行司法鉴定。法院在遇到此类申请时,若符合重新鉴定的条件,将予以批准。以下为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时,人民法院应予准许的具体情形
1. 鉴定资格不符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
2. 鉴定程序违法鉴定程序严重违反法律规定。
3. 鉴定依据不足鉴定明显缺乏足够的依据支持。
4. 证据使用受限经过质证认定,鉴定结果不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
法律依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若能提出证据证明上述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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