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离婚后彩礼三金的处理原则及特殊情况
在一般情况下,离婚后,彩礼和三金原则上归女方所有,女方无需返还。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男方有权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和三金。
特殊情况下的返还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以下情形下,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和三金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婚前给付彩礼和三金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需要注意的是,适用上述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必须以双方离婚为前提条件。
法律依据与专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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