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问题解答残疾妻子在婚姻中的法律权益与离婚问题
在婚姻生活中,如果妻子因残疾持有残疾证,这并不会成为她要求离婚的障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妻子若希望与丈夫解除婚姻关系,可以直接向丈夫住所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首先尝试进行调解;一旦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法院将准予离婚。同时,如果妻子因离婚而在生活上面临困难,有经济能力的丈夫应当给予适当的帮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必须进行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则应准予离婚。
以下情形下,调解无效,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若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此外,如果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也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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