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离婚协议中男方放弃抚养权后的变更可能性
在离婚协议书中,若男方选择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这一决定并非一成不变。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男方在之后对放弃抚养权的决定感到后悔,并希望重新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他可以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请求。
如果双方能够就抚养权的变更达成一致,男方可以依据协议的内容重新获得孩子的抚养权。然而,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男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中,如果男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女方存在虐待子女的行为,那么法院可能会支持男方的诉讼请求,从而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让男方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法律依据及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以下情形下,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需要注意的是,抚养权的变更是一个严肃的法律问题,如有其他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详细和个性化的法律建议。